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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暖的家

    活著這件事,其實交織著許許多多無法向家人坦白的秘密,為了掩蓋這個事實,只好訂下「開誠布公」的家規。只要有家規這個保護傘,家人之間就不會彼此懷疑了。

     我是個在賓館受孕的孩子,甚至是哪間賓館我都很清楚———就是那家在高速公路交流道附近、賓館林立的紅燈區裡的「野猴賓館」。雖然有很多賓館常會讓人懷疑命名者的品味,比如:「課外教學」、「阿囉哈」、「迴轉木馬」等等,但是,像「野猴」這種名字可說是最讓人不敢領教,簡直是地獄級的名字。然而,我的生命就是在這家店名極為難聽的賓館形成的。這是無可奈何的事實。

    正值十五歲,最是多愁善感、青澀年華的我,之所以知道當年受孕的地方,理由有兩個。

    理由之一就是木村花。正好就是在那一天,清晨的娛樂新聞天花亂墜地報導某個藝人在蜜月旅行時懷孕的消息。木村花一副似有若無的驕傲神情來到學校,和大家聊起她的父母當年遠赴阿姆斯特丹度蜜月時懷了她。

    木村花忘我地說:遲早有一天,我一定要造訪阿姆斯特丹這個地方。她還自以為是地表示:雖然那裡是個陌生的地方,但必定會有似曾相識的感覺。這些話讓幾個一旁聽在耳裡的同學感到不舒服。
    這幾個人心裡縱使不舒服,但總也感受到了其中的羅曼蒂克,於是大家懷著某種期待回家,不約而同地向自己的父母探問;他們故意拐彎抹角,用孩子氣的撒嬌口吻詢問:究竟是在哪裡懷我的呢?當然我也不例外。

    第二個理由,就是我家的家規了。

    我們家是在有話直說、百無禁忌、盡可能瞭解彼此的原則下經營這個家的。因此,打工剛下班回家的媽媽,一邊準備晚餐,一邊理所當然的一臉正經地回答我的問題。「交流道附近不是有家野猴賓館嗎?就是在那裡。那家賓館雖然老舊沒落了,但也算是那一帶的老店。媽當然也不想去野猴那種地方,但是我記得那一天到處都客滿,妳爸和我走路一家一家找地方休息,可是,舊金山客滿,筆友要等兩個小時,春神也客滿。我們一再被櫃檯拒絕,根本無處可去。我們幾乎跑遍了所有賓館,最後就只剩野猴有空房間。」

    爸爸和媽媽並不是為了防範我們學壞,才力行一切毫無保留地公開,而是出於他們的基本想法。對爸媽而言,唯有做了可恥、不對、丟臉的事才需要遮掩,換言之,只有不好的事情才需要遮掩。但是,他們堅信自己一切問心無愧,絕不會做出可恥、不對或丟臉的事。

    就拿生理期來說好了,女生的生理期既不可恥也不是罪惡,所以當我初次月經來潮時,就為我舉辦初經晚餐;一如字面所示,爸爸、媽媽、小光(弟弟)和我四個人在 discovery center 聚餐,恭喜我月經來潮。

    關於性行為也是一樣。我們也曾經為小光舉辦性自覺晚餐。當然爸媽還不至於大剌剌地恭喜他夢遺或買成人書刊給他,但依舊在 discovery center 聚餐,告訴我們性欲本身既不可恥也非壞事,最糟糕的是不負責、沒有愛的性行為等等。我相信,如果沒有「一切事情都必須攤在我們家的日光燈下」的這個家規,媽媽肯定不會告訴我賓館的事。「咦?哪裡呢?不記得了耶!」「大概是在爸爸家吧!」媽媽要不就是像這樣搪塞,不然就是羞紅了臉要我不該問這種事,總之,媽媽是絕不可能招認野猴的事。

    「爸爸,今天美娜呀,問我究竟在哪裡懷她的呢!」

    媽媽對下班回家的爸爸說道。

    「野猴啊!忘不了的。」爸爸不假思索地回答,甚至還補了一句:「小光好像是在這個家裡吧!」

「太遜了!遜斃了!喔……這我怎麼好意思告訴人家啊!人家木村花是在阿姆斯特丹耶!我卻是在野猴,天啊……這樣不是會讓人覺得我的腦袋有問題嗎?」晚餐吃煎餃。我們圍著餐桌,坐在各自的位子上包餃子。我包的是紫蘇蝦仁餃,媽媽包韓國泡菜餃,爸爸包的是一般餃子。小光還沒回家。他沒有參加任何社團,可能是在 discovery center 閒晃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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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kutamitsuy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